在1985年前,法律规定州际之间的天然气管线运营与今天的电力工业极为相似,管线为众多的用户提供了“打包式”服务,包括天然气的输送,与天然气相关的服务,比如储存以及天然气的产品等。
与电力设施不同,管线公司一般不生产商品。相反地,它们从那些没有进入联合组织的天然气生产者们那里以法定的价格和长效合同的形式购买天然气。用户们将依据这些在他们的纳税范围内的合同购买天然气。与电力部门不同,天然气工业能够挣回自己的商品的那份款项,它们创建并将这些资金包含在自己的纳税中,管线工业并不能从天然气的购买与销售中获利。
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天然气管线的建设者们承诺以逐步升级的法定价格在未来的几十年中购买大量的天然气——这些价格能够被用户所接受,这与当今电力设施中的许多基本费用内含有高价的发电费用的形式极为相似。
由于服务的缩水导致20世纪70年代天然气短缺,而未来的油价预计将超过100美元/bbl 1 bb1(桶)=158.98L(升)。。天然气管线就是在由1978年的《天然气政策法》(NGPA)所制定的极具吸引力的价格刺激下修建的。到了80年代中期,情况发生了变化。天然气的短缺情况已不复存在,石油的价格远远没有达到100美元/bbl的水平,所以一些工业用户就把自己的注意力从天然气转向了石油与其他燃料上。即使有天然气市场的削弱,但由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所规定的再销售税率依然上扬。高价的天然气所经历的日期为70年代末至80年代早期。随着天然气市场价格下跌,在合同规定下的高价天然气增加时,一些较老的、低价供应的天然气来源就萎缩了。在服务—价格的框架下,法规使得所有天然气的平均价格变成了一些转卖中流通的价格,用户们所看到的是越来越高的价格。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种高价供应气量的增加并不是由于管线供应管理者们的认识或者对变化中的市场因素的反应而引起的。许多高价的、非NGPA合同影响的原因迫使管线公司在购买那些生产者从其资源中选出的输送的天然气。当然,随着能源价格的逐渐下降,管线合同就会促使价格上扬,当这些合同生效时,生产者们就会竭尽全力去开采已经发现的资源。结果,随着天然气价格的上涨,NGPA对供应承诺在绝大多数管线供应投资股份中将会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虽然当时这些合同曾经作为一谨慎的措施进行过讨论,但这依然是一个令人束手无策的价格问题。即使市场情况发生改变为实质上的天然气价格补充创造出一种机遇,但后来的管线建设安排——核准过程则可以是起到了一种调节作用。人们根据前些年发生的能源危机的思维习惯已经“锁定”了一些价格,而天然气的用户们则看不到这些调节。
处理这一问题有多种选择。FERC在一系列不稳定的高价合同下可以宣布一系列价格,从而可阻止在目前市场上更多的溢价出现。这将使管线与生产者们去决定在这些合同的约束之下,谁将被吞并、谁将赔钱。FERC能够认定,具有竞争力的井口天然气市场将能给用户以最好的机会和最好的自我保护,在此基础上,天然气商务活动中对产品一方的禁令被解除了(这与FERC的第636条法令相符合)。在现有的天然气合同中,高于市场营销的溢价将会随之被较低的价格和有竞争力的天然气供给击败。这两者都不是FERC的本意。
相反,FERC认定,该问题是市场功能太差的标志之一。FERC发现,当前的天然气市场价值对管线或用户们的天然气购买决定方面并不具备足够的影响力。为了解决这一问题,FERC分阶段将忽视市场信号的结果弄得更为严峻了。
1984年,FERC颁布第380条法令,宣布建筑的条款为非法,根据这些条款,用户们已经同意为管线建设所承诺的天然气供应付费,即使它们实际上并没有送气。管线的用户们突然间有了可以寻找低价位供气并避免为来自那些旧合同的高价天然气付款的自由。
1985年,FERC颁布第436条法令,对渴望向不断扩大的直接买方市场提供运输服务的管线公司提出要求,要求他们在平等的有利条件下,为其已有的销售客户提供转向服务的选择权。那么,从概念上来讲,规定的管线供应商(依然以原来的费用出售天然气去)将与不受规定约束的自由竞争的天然气销售商们同时存在,且后者会同与其竞争的同一管线公司签订运输服务合同。
但这种观念并没有起作用。FERC通过禁止以非容量计价方式对天然气进行收费的措施,允许天然气用户们自由选择他们传统的供气方式。商业服务包括那些与实际交易的天然气容积并无关系的那部分费用。
在未来的10年中,新的商业与运输价格设计将可以解决该体系下的许多问题,包括天然气的库存费用、费用的缺口、区域运输价格、市场—生产费用,以及弹性价格等。
在许多情况下,这些解禁的过程表现为买卖双方在大事讨价还价后互相让步的交易。一位受法律约束的管线供气者会主动提出,希望用户们在已在的供应合同框架内为一些尚未付款的契约负责,在这些合同中,含有为可供更好地选择的运输服务和更具竞争力的供气选择的内容。但这些都无法实现。FERC没有批准管线公司为维护那些用户并无责任的备用设备而向用户收费的措施。第三方不得直接与管线公司竞争,因为FERC并没有批准向反映真实价格的公司管线收取费用,在能够提供相同商业服务的第三方供应者出现之前,消费者不会放弃他们无偿享受服务的权力。
在该问题出现之后的近10年中,FERC终于采取行动,舍弃谬见。商业活动从管线服务中除去,成为用户与解除禁令后的供气者们以及商人们之间的合同执行条款。商业活动中的商人一方也终于被有效地解除了禁令。
人们普遍相信,竞争的出现为天然气用户们节省了数亿美元。然而,许多工业人士认为,这种猜测并不正确。在天然气工业重组前后,天然气的平均整体销售价格以及所节省的金额,主要表现在天然气价格的减少方面,而不是储备价格对它的影响方面。这意味着以批发价格购买天然气的人们并没有因为竞争的出现而节省自己的资金。批发商们对解除禁令后的允诺是:井口天然气市场已经处在竞争中了。如果由于解除禁令而产生的竞争会降低天然气的价格,那么就会通过减少为商人们的储备付款而实现这一目标,但这种情况并没有出现。
用户节省下数亿美元的预算是通过比较他们现在和曾经为天然气商品能源的付款而计算出来的,这是一种典型的情况。而20世纪80年代早期的天然气供应合同已被执行了。市场都看到了20世纪80年代天然气比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任何一个10年中都要大得多的降价幅度。这些降价也反映在今天的商品价格方面。以前的NGPA合同如果还有效,就可能导致商品的价格上涨。该假设预算了因禁令的解除而节省资金。但是,这些资金节省的真正原因在于高价天然气合同的修改或者在解除过程中被终止,而不是竞争的结果。
合同修改的涉及面广泛而且有的合同还被终止了。FERC使那些在他们的合同之下正准备购买高价天然气的用户们减少自己的购买量,而并没有按照合同的要求去为那些最低的价格付费。FERC还保证,通过开放—进入的规则,将会发现那些拒绝他们高价供气的用户们,便宜的现场售气会将其取代。最后,FERC谨慎地、不做任何关于管线公司能够恢复与供气合同有关的价格方面的承诺,而根据这些合同,用户们则无法购买管线所提供的天然气。
这些措施使天然气公司与生产者们接受了与以前的高价合同相关的标准价格。大约80%以上的费用安装合同约为400亿美元,是由生产者们和管线公司共同支付的。这种将以前的合同价格保持不变,和用户们连续在某一地层购买天然气的风险则是相当大的。
在新的市场上,购买者们可以仅仅购买天然气,并仅以商品的价格将其作为商品单独购买。在需要时,用户们可以根据合同所要求的管线供气者们所提供的可互相补充限量的天然气而得到传统的商业服务。最后,除了相互竞争之外,管线公司和其他市场商人们还可互相补充。管线公司提供了满足天然气高峰需求的可信度,而市场商人们则保证了商品的供应。市场商人和直接的购买者活动十分活跃,因为管线公司为天然气的用户们提供了选择自己所需服务的自由。
在1987—1996年的10年中,天然气的井口价格仅有小幅度的增加。在1987年,天然气价格为2.21美元/kft3,到了1996年,气价为2.24美元/kft3。根据美国天然气协会(AGA)的数据,天然气的运输与配气价格从2.20美元/kft3降至1.40美元/ kft3。在1987—1996年间,各部门的天然气用量几乎下降了18%。
各天然气公司正在维护他们的核心商务,但他们也正在积极地扩展其在非法律限定的市场上的业务。已被解禁的一些子公司能够与其他市场开展竞争,出售不同形式的能源、能源产品与服务。
随着“陕气进京”和“西气东输”两大工程的实施,天然气不仅会“气化”京、津地区,而且将走入长江中下游的千家万户,中国将迎来清洁能源时代。
天然气资源主要有三种:气层气、伴生气和凝析气藏气。气层气是从储气层开采出来的天然气;伴生气是从储油层开采原油时伴随原油采出的天然气;凝析气藏气是指在地层原始条件下储层储存的是气,但在开采过程中随着压力降低天然气中的部分重烃凝析成液态,一部分留在地下,一部分随天然气采到地面。目前世界各国使用的天然气多数是气层气,如中国的四川气田、长庆气田等主要以生产气层气为主,大港油田凝析气较多,其他油田的天然气多数为伴生气。由此可知,从气井井口或从矿场油气分离器分出的天然气中会含有不同数量的较重烃类,以及水蒸气、硫化物(如硫化氢)、二氧化碳、氮气和氦气等非烃类气体,我们称之为粗天然气或湿气。这种天然气一般不适宜大多数用户直接使用,需要经过专门的处理以脱除硫化氢、水蒸气、凝析烃类等,然后才能作为商品天然气输给用户。
为什么要去除天然气中的水呢?大家都知道,天然气是靠管线输送,天然气中一般都含有饱和的水蒸气,当输气管线周围介质温度低于气体温度时,水蒸气将凝结成液体,甚至结冰或形成水合物,严重时会堵塞阀门或管线。至于天然气含有的酸性气体二氧化碳、硫化氢等则危害更大,由于水的存在会使这些气体变成酸,加重对管壁的腐蚀,缩短管线的使用寿命。当天然气用做燃料时会危害人们的生命安全。用作化工原料时,这些酸性气还会使催化剂中毒,降低催化效果,甚至失去催化作用,影响产品质量。
天然气脱水、脱硫后,仍然不能直接作为燃料气或化工原料,还必须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将天然气中的硫醇和较重的烃类分离出来,主要是把C3以上烃类(碳原子数大于3的组分)液化回收。这样,既能避免天然气在输送过程中由于产生凝液而造成的许多不可靠因素,又能净化天然气,消除了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众多危险因素。同时,将C3以上组分分离后,天然气的燃烧热值会有较大提高,而C3以上组分又可制成合格的液化气和轻质油,还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天然气处理的工艺流程可以有许多变化,但基本流程不变,即天然气净化—压缩—冷却—分馏。冷却又分膨胀制冷或冷剂制冷,目前,国内天然气处理装置大多为浅冷装置。通常天然气进入集中处理厂后先经分离器粗分出携带的凝液、水和固体杂质,经压缩机压缩到所需压力,冷却分离后进入脱硫塔、脱水塔,使脱水后的气体露点满足低温处理的要求。然后,依次经过贫富气体换热器、丙烷制冷器、板翅式换热器,使原料气温度达到要求温度,最后,经分馏塔分馏出合格的天然气,同时产出液化气、轻质油等副产品。
天然气处理厂天然气不仅以其方便、经济、清洁和热值高等特点而广泛用作工业和民用燃料,而且还是石油化工行业的重要原料。生产石油化工产品的第一步是对气进行裂解,生成乙烯、丙烯、丁二烯、苯、甲苯、二甲苯为代表的基本化工原料;第二步是以基本化工原料生产多种有机化工原料及合成材料。由此可见,天然气既是重要的燃料又是宝贵的工业原料,但未经过处理的天然气是不能够直接使用的。
天津市陕津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是1997-04-22在天津市西青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紫阳道22号。
天津市陕津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2011123933773XG,企业法人纪烈忠,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天津市陕津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天然气输配、销售;燃气工程及相关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在天津市,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40189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4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优秀。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天津市陕津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股票代码 002267 股票简称 陕天然气 申购代码 002267
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市盈率(倍) 面值(元) 1.00
网上发行日期 2008-07-31 网上发行股数 80000000
网下配售日期 2008-07-30 网下配售股数 20000000
总发行股数 100000000
中签号公布日期 2008-08-05 网上发行中签率(%) 每中一签约(元)
上市日期
中签号
主营业务 本公司主要从事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及经营。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79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上市推荐人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主承销商 股份有限公司 副主承销商
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公开发行前形成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首日开盘价 首日收盘价
首日涨幅 首日换手率
你会申购吗,欢迎讨论!
作者:222.80.204.* 2008-07-24 15:16:19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回复主题】
绝密主力建仓数据 新一代TopView赢富
股票代码 002267 股票简称 陕天然气 申购代码 002267
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市盈率(倍) 面值(元) 1.00
网上发行日期 2008-07-31 网上发行股数 80000000
网下配售日期 2008-07-30 网下配售股数 20000000
总发行股数 100000000
中签号公布日期 2008-08-05 网上发行中签率(%) 每中一签约(元)
上市日期
中签号
主营业务 本公司主要从事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及经营。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79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上市推荐人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主承销商 股份有限公司 副主承销商
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公开发行前形成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首日开盘价 首日收盘价
首日涨幅 首日换手率
你会申购吗,欢迎讨论!
作者:222.80.204.* 2008-07-24 15:16:19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回复主题】
绝密主力建仓数据 新一代TopView赢富
哈哈